(特約記者黃一鳴 通訊員桂改清 肖于坤) 5月22日,孝昌縣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成功揭開一社區服刑人員脫管后又行騙,并冒用其弟的身份企圖逃避數罪并罰的真相。
2016年,該縣社區服刑人員周某某因犯詐騙罪被江蘇省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后交由孝昌社區矯正機關對其實施社區矯正(矯正期自2016年7月5日至2018年1月4日止)。孝昌縣檢察院在社區矯正監督檢察中發現該犯于2017年2月到社區矯正機關報到后失聯,經司法行政機關查找,下落不明。于是該院依法向縣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司法局提請原審人民法院撤銷其緩刑,2017年9月7日江蘇省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銷罪犯周某某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的裁定。后由孝昌縣公安局對該犯進行上網追逃。
為了盡快將罪犯周某某抓捕歸案接受刑罰,孝昌縣檢察院會同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多次到周某某所在的鄉鎮和村委會了解核實情況。經查,2018年5月該院在對社區矯正工作全面監督檢察過程中了解到,該犯在矯正期脫管后,又犯詐騙罪被山西省高平市警方抓獲,并自報姓名為周某(其弟),后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鑒于案情復雜,孝昌將相關情況向高平市檢察機關和法院進行了反饋,但經訊問,該犯仍堅持自己叫周某,拒不承認自己是周某某的事實。
為了徹底查清事實,5月19日,孝昌檢察院派出兩名工作人員攜相關材料到山西省高平市對周某某進行訊問核實其身份等情況。剛開始該犯仍抱著僥幸心理拒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當辦案人員拿出相關人口身份信息時,該犯終于承認自己真名叫周某某,冒用其弟周某的身份是為掩蓋其是一名正在社區服刑的罪犯身份,企圖逃避數罪并罰的法律追究,并供述自己在矯正期間脫管后涉嫌詐騙犯罪涉案金額30余萬元,并被高平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案件處于上訴階段。
目前,山西省晉城市中級法院擬將該案發回高平市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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