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印發,自2018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辦法》明確,本市行政區域內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職業技能類培訓機構、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及從事托管、嬰幼兒照護的市場服務機構不適用本辦法。
《辦法》規定經批準籌設的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籌設期內不得招生,不得從事教育教學活動。非營利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立分公司的,應當經審批機關備案;跨區設立分公司的,應當經審批機關和擬設分公司所在地審批部門備案。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其培訓活動由設立該分公司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統一實施并承擔相應責任。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根據章程規定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同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等相關許可證照,按照批準的辦學地點、辦學內容、經營范圍或者業務范圍開展活動。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應當準確真實、規范合法,應當報審批機關事后備案。廣告形式與內容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規定。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機構全稱、辦學許可證號、培訓地址、開設課程、招生對象、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辦法和服務承諾等內容。
《辦法》強調,在招生宣傳時,不得變更或者簡化培訓機構名稱,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受教育者及其家長,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不得買賣生源或者將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給其他單位、中介機構及個人實施。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為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輔導提供場地等條件。
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項目和標準依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應當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內容。按照學時收取培訓費用的,預收費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過40個學時(每學時按不超過60分鐘計算);按照培訓周期收取費用的,預收費用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收費應當出具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組織、參與或變相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對涉嫌非法集資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置。
五大類國稅事項實現“全程網上辦”各辦稅廳設置電子稅務局體驗專區
慶祝改革開放40年大型主題采訪活動在上海浦東新區展開
衢州最高壽者107周歲了
漳浦縣落實優惠政策 廣受臺商贊譽
上半年我市旅游總收入增長23.67%
《西安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招生時不得有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
消防突查 兩家醫院發現問題不少
人行道竟變垃圾堆
市旅游局:賒店古鎮與中國綠地博大綠澤集團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樂山外國語小學:愛從這里出發
山海天臥龍山小學第一季詩詞大賽精彩上演
恩平市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充分釋放檢察效能
陽西縣:暢通信訪舉報渠道 深挖涉黑涉惡線索
通江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效明顯
南通誕生第三所楹聯教育基地學校 200名青少年加入楹聯學會
農機送檢下鄉集中檢審 啟東農委提供便民服務
51類按病種付費項目出院直接結算
慢生活“心”享受
積極參與掃黑除惡 共創和諧美好家園
新晃:以優秀等次通過國家三類城評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