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水務〔2018〕315號
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印發《社會投資項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辦事指南》的通知
各區水務局、中心城區建委: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本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滬府辦發〔2018〕4號)和《上海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本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滬社審改〔2018〕1號)的要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納入上海市建設工程聯審共享平臺,上海市水務局制定了《社會投資項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辦事指南》。現按要求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務局
2018年3月30日
社會投資項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辦事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一)《上海市防汛條例》第二十六條
地鐵、隧道、地下通道、大型地下商場、大型地下停車場(庫)等地下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組織編制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前款規定的建設工程的初步設計或者總體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將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建設單位在地下公共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應當落實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及其審查意見中提出的預防和減輕防汛安全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二)《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管理辦法》(滬水務[2015]921號)
二、辦理范圍
地下總建筑面積在二千平方米(含二千平方米)以上的社會投資非工業項目地下公共工程。
本辦事指南所指社會投資項目為《上海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本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滬社審改﹝2018﹞1號)文中規定的社會投資項目范圍。
三、辦事權限
上海市水務局(以下簡稱市水務局)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的行政主管部門,并負責出具由國家和市級立項審批、核準和備案的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部門意見。
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轄區內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的行政主管部門,并負責出具區級立項審批、核準和備案的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部門意見;涉及市管防汛工程設施的,應當征求市水務局的意見。
對超深度(地下三層及以上)、超大型(地下建筑總面積五萬平方米及以上)、穿越河道的論證報告,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咨詢。
對跨行政區域的論證報告,由市水務局組織專家咨詢。
兩千平方米以上、五萬平方米以下,少于地下三層的論證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開展專家咨詢。
四、辦理條件
(一)建設項目符合建設管理部門相關要求;
(二)地下公共工程建設在建設過程中以及建成后可能對防汛安全造成影響;
(三)建設單位在設計方案階段已經開展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工作;
(四)建設單位提交的材料齊全、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內容完整。
五、申請接收
電子文件上傳至上海市建設工程聯審共享平臺
六、咨詢途徑
1.窗口咨詢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施工許可窗口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小木橋路683號受理大廳;
2、現場咨詢
上海市水務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江蘇路389號水務大廈一樓受理大廳
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3、電話咨詢
(1)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64188779
(2)上海市水務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52398146、52397000-6109
4、網上咨詢
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
5、咨詢辦結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
七、提交材料
序號
提交材料名稱
原件/復印件
份數
紙質/電子報件
要求
1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表
原件
1
紙質
完整填寫,包括簽名、公章、日期
2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
原件
2
紙質和光盤
符合規范標準
3
論證報告專家咨詢意見
原件
1
紙質
4
建設單位整改承諾書
原件
1
紙質
八、辦理流程
1.在施工圖送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管理辦法》(滬水務[2015]921號)要求,編制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并按要求完成專家咨詢。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將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及其審查意見中提出的預防和減輕防汛安全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細化、優化到項目施工圖設計中。
2.電子文件上傳至上海市建設工程聯審共享平臺后,按照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辦事指南》相關規定辦理。
九、辦理期限
1.受理期限:
申請人申報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報資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在收到申請人申報資料后對申報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并發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
2.辦理期限:
按照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辦事指南》相關規定。
3.整改期限:
建設單位應當將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及其審查意見中提出的預防和減輕防汛安全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在施工中落實,施工過程中對周邊的影響要在項目竣工前按規范要求整改完成。
十、辦理證件
按照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辦事指南》相關規定
十一、投訴渠道
1、窗口投訴
(1)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小木橋路683號受理大廳
(2)上海市水務局黨風廉政辦
通訊地址:長寧區江蘇路389號
2、信函投訴
(1)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大沽路100號
(2)上海市水務局黨風廉政辦
通訊地址:長寧區江蘇路389號
3、電話投訴
12319
上海市水務局黨風廉政辦:(021)62521620
4、網上投訴
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
十二、事中事后監管
1.承諾:建設單位簽署整改承諾書(附件2);
2.自查自糾:建設單位對照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自查整改意見表(附件3),在每年汛前必須自查整改,并填寫自查整改意見表,以備相關部門檢查;
3.第三方監管: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當年建設辦理的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安全落實全覆蓋第三方監管;
4.專項驗收:在項目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對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及其審查意見中提出的預防和減輕防汛安全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專項驗收,填寫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專項驗收表(附件4)。
十三、法律效力
納入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階段,經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后,建設單位方可從事地下公共工程建設施工。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附件1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表
受理號:
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建設單位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設計單位
單位名稱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論證單位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從業人員資質
單位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所涉及的防汛設施
建設用途
自身防汛設備和物資
名稱
現狀量
新增量
總量
建設規模
材料登記清單:1.國家或者主管部門項目批準文件;2.建設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3.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整改承諾書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于年月日經過專家評審,基本符合《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管理辦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整改。
現作出鄭重承諾:在該工程進入正式施工前,按照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報告技術評審意見和有關部門(單位)意見進行整改,完成上述整改內容。否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年 月 日
附件3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自查整改意見表
所在區
地下空間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聯系人
電話
地下面積
地下層數
所在排水系統
單雙電源
建設年份
地區歷史積水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整改內容
整改時間
一
擋水設施
各出入口(車行、人行)是否按要求設置駝峰(臺階)、配置擋水板
排風井、進風井、采光窗等的擋水設施或措施
設有電梯或有其他連通口等的擋水設施或措施
二
排水設施
自管區域范圍內排水管道(雨水管、污水管)設施
出入口(包括連通口)駝峰(臺階)外的截水溝設置
地下空間的雨水、污水、消防排水設施完好及與集水井匹配
地下空間的雨水、污水排水要按系統要求設置,與地面外接位置要設置接收檢查井
三
管理要求
落實防汛責任制、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預案
對備置適當流量和揚程的排水泵和進出口擋水板等設施設備的規范管理
地下空間堆放物品需有一定高度的墊倉板等,防止次生災害
制定內部及與行業管理部門聯絡網絡
四
災情處置
物資、隊伍和停電、受淹等應急處置
五
信息報送
按“三報”要求報送
檢查單位
檢查人員
聯系方式
說明:“三報制度”是指出現災情后“首報、二報和終報”制度:首報即發生或接到災情信息即報,二報是現場了解、初步核實后速報,終報為全面核實無誤后24小時內上報
填表人: 校核人: 負責人: 填表時間:
附件4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專項驗收表
所在區
地下空間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聯系人
電話
施工單位
聯系人
電話
地下面積
地下層數
所在排水系統
工程屬性
建設年份
工程造價
序號
驗收項目
驗收內容
驗收標準
驗收情況
備注
一
擋水設施
各出入口(車行、人行)是否按要求設置駝峰(臺階)、配置擋水板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排風井、進風井、采光窗等的擋水設施或措施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設有電梯或有其他連通口等的擋水設施或措施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二
排水設施
自管區域范圍內排水管道(雨水管、污水管)設施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出入口(包括連通口)駝峰(臺階)外的截水溝設置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地下空間的雨水、污水、消防排水設施完好及與集水井匹配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地下空間的雨水、污水排水要按系統要求設置,與地面外接位置要設置接收檢查井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三
規范管理
落實防汛責任制、日常管理制度(設施養護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預案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對備置適當流量和揚程的排水泵和進出口擋水板等設施設備的規范管理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地下空間堆放物品需有一定高度的墊倉板等,防止次生災害
符合規范和防汛要求
制定內部及與行業管理部門聯絡網絡
符合防汛要求
物資、隊伍落實情況
符合防汛要求
四
驗收結論
驗收單位
驗收人員
資料歸檔地址
說明: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由相關專業部門參加。
填表人: 校核人: 負責人: 填表時間:
附件5
技術標準和規范目錄
一、現行國家標準
(1)《防洪標準》(GB50201-2014)
(2)《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GB/T50805-2012)
(3)《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2013)
(4)《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
(5)《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15版))
(7)《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
(8)《地下鐵道設計規范》(GB50517-2003)
(9)《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10)《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
(11)《自動噴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版)
(12)《地下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13)《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14)《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版)
(15)《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2006)
(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二、現行行業標準
(17)《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18)《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19)《水工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SL191-2008)
(20)《公路隧道設計規范》(JTGD70-2004)
三、現行上海市工程技術規范
(21)《城市軌道交通設計規范》(DGJ08-109-2004)
(22)《暴雨強度公式與雨型設計標準》(DB31/T1043-2017)
(23)《基坑工程技術規范》(DG/TJ08-61-2010)
(24)《上海市建筑抗震設計規程》(DGJ08-9-2013)
(25)《上海市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GJ08-11-2010)
(26)《上海地鐵基坑工程施工規程》(SZ-08-2000)
(27)《地鐵隧道工程盾構施工技術規范》(DG/TJ08-2041-2008)
(28)《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DGTJ08-236-2013)
(29)《基坑工程施工監測規程》(DG/TJ08-2001-2016)
(30)《民用建筑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程》(DGJ08-94-2007)
說明:現行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現行上海市工程技術規范及《上海市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總體預案》等有修訂的,從新。
“抬杠”11次 蘇州“00后”小將上演“絕殺一跳”
衡水好市民雨后掀開井蓋排水 自愿堅守充當安全引導員
關于中美經貿摩擦,中國有話要說!
重拳出擊!我市多措并舉治理校外培訓亂像
走基層,送溫暖,夾江縣旅游局在行動
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印發《社會投資項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響專項論證辦事指南》的通知
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及民主評議會議召開
南湖區“無差別”審批服務成全國樣本
國家節能中心及丹麥能源專家到基地調研集中供暖情況
自主研發時速160公里 中國最快磁浮列車將下線
陸豐市領導要求迎難而上奮起直追 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
我省88家單位、民營企業及個人在2017年度西寧南北山綠化工作中被評為優秀和良好
2018溫州國際時尚文博會:一位杭州參展商的體驗
昔陽多部門聯動壓縮企業開辦時間
沈陽電商賣家達四萬 網購消費力東北第一
商丘市召開醫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尖山區教育局召開外出學習匯報交流會
今日國內油價將迎年內第十漲
寬甸縣政府召開七屆八次常務會議
誰的機器人更厲害